提醒:小规模纳税人3%→1%优惠政策12月31日到期,有些事情您要抓紧!

2021-11-17

根据政策,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3%减按1%的政策将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2022年能否继续尚不清楚。


2021年12月31日,距离这个时间还有1个多月,一定要提前做好开票规划。

几点提醒,送给会计们:

1、开票一定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一个月,尤其是政策快要到期的最后几天。

2、今年的业务,发票尽量选择今年开具,不要涉及跨年,后面一旦没有延期政策,再想开1%就非常困难了。

3、如果增值税纳税义务确实发生在2021年,因跟客户未对好账等原因,未开发票。第四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一定要报未开票收入,这样的话2022年可以补开1%发票。

4、近期签订合同,一定要考虑税率变化的因素,最好在合同上把这个问题提前说上。如果签订合同是1%,后期合同执行完是2022年,只能开3%,又是少不了跟客户扯皮。

5、要注意开票额,尽量避免在免征额临近点。(按月申报,15万;按季申报45万)

6、尽量不要存在大量作废发票。作废发票异常也会出现风险提示,很容易被税局盯上,尤其是临近年底,且优惠政策马上到期的时候。


7、不要盲目的开票,有些小规模纳税人自认为很聪明,把3%减1%优惠用到极致,小心会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十大优惠马上到期!还没享受的,抓紧啦!


距离2021年结束只有不到两个月了,以下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将在2021年12月31日到期。


01

增值税

1、小规模3%减1%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优惠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2、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加计递减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或15%,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02

个人所得税

1、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8〕164号

4、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


03

企业所得税

1、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2021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04

文化事业建设费

1、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05

工会经费

1、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优惠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发改体改〔2020〕15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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