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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窝窝财税
这些情况不得开专票!不得开专票!!不得开专票!!!
2021-11-17
0
1:
一般情形(8项)
1.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
,或者
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的,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应当
办理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而
未办理的
,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适用免征增值税项目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农产品
除外
)。
4.实行
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的增值税
零税率
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出口货物劳务
除
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向
消费者个人
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
其他个人
(即自然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
不得代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
其他个人出租或者销售
不动产
除外
。
0
2:
与差额纳税相关的项目(12项)
1.
经纪代理服务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
委托方
收取的
政府性基金
或者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试点
纳税人提供
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向
承租方
收取的
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
开具增值税
普通
发票。
3.
旅游服务
,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
购买方
收取并支付的
上述
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
开具增值税
普通
发票。
4.纳税人提供
劳务派遣服务
,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
5%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
差额纳税
的纳税人,向
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
开具
增值税普通
发票。
5.纳税人
提供安全保护服务
,比照
劳务派遣服务
政策执行。
6.纳税人提供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
委托方
收取并代为发放的
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
通过
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
为
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
,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
接受的捐款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纳税人提供
签证代理服务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
服务接受方
收取并代为支付的
签证费、认证费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
开具增值税
普通
发票。
9.纳税人
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
,其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
委托方
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
开具增值税
普通
发票。
10.
境外单位
通过
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
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
教育辅助服务
”缴纳增值税;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
境外单位
的
考试费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
开具增值税
普通
发票。
11.
金融商品转让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
提供
境内机票代理服务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
就取得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向
购买方开具行程单
,或开具增值税
普通
发票。
0
3:
与销售特定货物相关的项目(2项)
1.一般纳税人的
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
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但不得
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金融机构
所属
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
等销售
实物黄金
时,应当
向购买方
开具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增值税
普通
发票,不得开具银行自制的金融专业发票。
0
4:
销售符合减征的使用过的
固定资产、旧货(3项)
1.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适用简易办法依
3%
征收率
减按2%
征收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适用简易办法依
3%
征收率
减按2%
征收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
代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纳税人销售旧货
不得自行开具或者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0
5:
营改增试点前发生业务(2项)
1.纳税人在原地税机关
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
,
2016年5月1日后
需要
补开发票
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其
2016年4月30日前
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营业税
的
预收款
,
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
,
可以
开具增值税
普通
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别提醒(2项)
1.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
零售
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商业企业
向
供货方收取
的
各种收入
,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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